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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及图书出版进度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 2004 】 45 号文件《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 11 月 6 日 举行。 考试级别包括: 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 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高级资格:系统分析师 报名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确定。 下半年考试安排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介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是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软件考试)的完善与发展。这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原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到 2003 年底,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约有一百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 IT 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 [2003]39 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与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 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员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考试级别分 5 个专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工程师)、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还设置了若干个级别(见表 1 )。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水平以及熟悉的专业情况选择适当的级别报考。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取得合格证书后,还需要到信息产业部指定的当地机构进行登记,以便于行业人才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人才的作用。 表 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前 3 个月内,需要到原登记机构进行再登记。再登记时需要持有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证明。有关登记的办法将另行颁布。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与新证书一样需要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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